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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藏医药大学本专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022-05-19 1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本专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藏藏医药大学培养方案》《西藏藏医药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1.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考核管理。

  2. 课程考核方式根据课程性质而定。必修课的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考试实行百分制。选修课的考核方式为考查,必修考查课和选修课的考核实行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3. 必修考试课推行形成式考核办法,由学习过程考核占30%和期末考试占70%组成。学习过程考核包括期中考试占15%、平时考核占10%、课堂考勤占5%

  4. 期中考试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随堂测验、经典记诵、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理论考试、实践操作等。

  5. 平时考核可由课堂提问、课堂发言、案例分析、

随堂或课下作业、实践教学活动等进行综合评价,但每个课程考核方式不少于2种办法,各考核时间应合理安排在整个教学过程中。

  1. 课堂考勤根据学生出勤、课堂纪律进行评价。

  2. 期末成绩包括理论考核成绩和实践考核成绩。若该课程有实践教学内容,根据实践教学课时量的不同考核占5-10%。理论考核占65-60%

  3. 因病假或学校派出不能参加期中考试和平时考核,在期末考试前向系教务科提交申请,通过教学管理部门获得批准后由该授课教师进行考核,其考核成绩按该模块其他考核成绩均值记载。

  4. 授课教师应在首次开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的学习过程考核方案,在该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所有学习过程考核。对无合理评分依据,填报虚假成绩者,根据《西藏藏医药大学教学事故和差错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认定为教学差错。

  5. 必修考查课的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经典记诵、随堂测验、实验报告、短文或综述等方式进行。体育课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6. 选修课的考核方式参照必修考查课的考核方式。

  7. 授课教师应按每年下发的统一成绩单(教务系统内成绩单)录入成绩,包括必修考试课成绩,必修考查课成绩,选修课考核成绩,在该学期期末考试前报该课程所属教研室。教研室审核、存档,集中报考试管理中心和教务系统中。

  8.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毕业综合考试、毕业技能考核按每年下发的毕业考核方案执行。

  9. 根据考试性质,考试分为正考、补考、缓考。正考是指修完课程后的考试。补考是指因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而再次考试。缓考是指因事假、病假或学校派出不能参加正考,在正考前向教学管理部门提交延期考试申请并获得批准,参加本年级的缓考。

  10. .学生有下列情形的,一般应予降级复读处理。

    1)连续两个学期,首次考试(含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的课程(缓考、降级重修首次考试通过课程不计入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5学分以上(含)的。

    2)在校期间,首次考试(含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的课程(缓考、降级重修首次考试通过课程不计入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以上(含)的。

    .降级学生应按降级后所在年级教学计划重新学习。已修课程考试成绩达70(含)分以上的,可申请免修,未申请免修的课程须按重新学习后的考核成绩记录。降级后经学生申请,教务处审批,允许学生在课程不冲突的情况下修读以往学期不及格课程。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有一次降级复读机会,降级学生按降入班级学费标准交纳学费。降级后该生各项考核成绩仍达不到升级标准的参照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11. 学生有原因但未能办理手续参加课程考核为缺考,成绩以“0”分记录,但经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批后可安排参加补考。学生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视为旷考,旷考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补考,只能进行重修。

  12. 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总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在毕业实习期间请假达1周以上者,取消实习考核资格。

  13. 学生在毕业时仍未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学分,按结业处理,可在修业年限内重修不合格课程并参加考核。

  14. 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学生总成绩的监管和数据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8级开始实施,其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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