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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藏医药大学考试监考人员职责
2022-05-19 10:03  

一、监考人员分主监考(组长)和副监考(成员)。主监考和副监考由教务处、藏医药系指定安排,主监考主持本考场考试工作,副监考协助主监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严格履行职责,并佩带监考人员标志,于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务办公室向主考报到。主监考人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履行试卷交接手续。领卷时要仔细核对卷袋上的科目,检查卷袋的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务办公室报告。

四、主监考要于考前五分钟向学生宣布《西藏藏医药大学关于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处理办法》和《西藏藏医药大学考场规则》等考场注意事项。

五、领取试卷后,监考人员佩带标志进入试场。先清理试场地面和桌面,然后查看学生到位情况,督促考生将《考试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仔细核对考生身份,无《考试证》或持其它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答卷无效。应要求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

六、两名监考人员共同将试卷袋拆封,核对试卷科目与份数是否相符。如发现试卷与当堂考试科目不符或份数缺少,应立即向考务办公室报告,若因此而耽误考试时间,由主考根据情况,决定延长相应的考试时间。

七、开考前二分钟发试卷。试卷必须逐一发给考生,不得由考生自己往后传。请考生核对试卷张数,写好姓名和学号。逐个检查应考者是否已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正确、清楚地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系(部)、班级如发现未写和错写的要及时指正。

八、开考二十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二十分钟以内不允许考生离场。

九、监考时监考人员应尽职尽责,在考场前后合适的位置监考或交替进行巡视,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得对考生进行指点和暗示。

十、如发现学生有不符合考场规则要求的行为要及时提出警告,属于舞弊的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

十一、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只公开解答因印刷字迹不清的问题,对考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任何人不得宣布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保持考场肃静。

十二、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当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收卷时要注意核对试卷份数,如发现不交的,应立即查明不交卷的学生姓名。监考人员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十一、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并交至指定地点。

十二、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现场密封试卷并集体签字,按时交至指定地点。做好试题保密和试卷保管工作,不得漏题或丢失试卷。西藏藏医药大学学生野外认药采药教学实习规定

十三、 监考人员要关心、爱护考生。若有人发生急病,应及时报考务办公室,请医务人员诊断、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其停考。

十四、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一人在台前监视,一人在考场巡视,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闲谈;不准看手机或玩儿游戏;不准擅离职守干其他工作,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直至诉诸法律:

(1)安排当堂监考而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者;

(2)抄题、作题,或未经同意私自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3)包庇、袒护甚至纵容考生作弊者;

(4)较长时间内无故离开考场者;

5)由于监考人员失职,导致试卷短缺,试场混乱,后果严重者;

6)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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